通过近段时间医保的学习和培训,我总结以下几点小常识,供大家学习:1)参保职工如何在门诊就医? 从2002年元月开始,参保职工门诊就医购药不受定点限制,参保患者凭医保病历和IC卡到定点医院挂号,取得医保专用处方,就诊后凭医保IC卡办理划价、支付。2)如果须住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 经定点医院门诊诊断后,需住院治疗的患者,持入院证、专用病历、IC卡到定点医院医保科,市医保中心现场服务处办理入院审批手续,经批准后,就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的有关待遇。3)参保职工住院用药应注意: 参保职工用药要遵循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》。目录中的药物分甲、乙两类,其中甲类药直接进入相应费用段报销,乙类药参保患者须先自付15%后再进入相应费用段报销。目录外药品需自费。定点医院使用乙类药,自费药必须经过参保患者同意,处方及清单无患者签字认可的,该项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。4)职工探亲,休假外出医疗费用的报销: 职工探亲,休假外出,在乡镇以上公办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,凭用人单位证明(探亲、休假证明)、医疗机构出院小结、医疗发票及个人医疗IC卡,按季到医保中心报销。5)工伤申报、费用赔付: 职工发生工伤意外后,应及时通知单位劳动保险管理部门,同时必须在工伤后24小时内向主管工伤的劳动部门申报。由工伤发生的费用,劳动保险部门报销100%款项。6)IC卡个人保管常识及IC卡丢失、损坏补办手续: IC卡主要数据为芯片保存,我们在携带时应与手机、钥匙等硬物质分开,以免划伤芯片,同时应保持芯片清洁。如因保管不当造成IC卡丢失,损坏等应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,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挂失手续,注销原IC卡,方可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