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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费医疗病人的就医管理规定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7-7-6 9:50:14

一. 如何门诊就医
  1.公费医疗享受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门诊就医方可。

  1)、单项检查超过100元医生应填写《公费医疗享受人员施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项目申请单》一式二份;医生签字,在我院医保办审批盖章,由病人回单位或医保机构审批盖章再执行。

  2)、药品最小单位(一片,一针,一瓶)超过100元医生应填写《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使用进口药品,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申请表》一式三份医生签字,在我院医保办审批盖章,回单位或医保机构审批盖章后再执行。

  2.凭检查报告,处方,电脑发票回当地医疗机构报销。

  二.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的

  1.住院手续:您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,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,告诉工作人员其费别属公费医疗。 已移交凤鸣山、天星桥干休所的本校退休老干部也属于公费医疗。

  2.交费:由病人全额支付。

  3.登记:办理好入院手续后,到医保办公室进行登记。

  4.入院后:

  1)入院到科室,首先应告诉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其费用类别属于公费医疗,医生在使用大型检查、自费药品时,应先让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使用。

  2)单项检查超过100元医生应填写《公费医疗享受人员施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项目申请单》一式二份;医生签字,在我院医保办审批盖章,由病人回单位或医保机构审批盖章再执行。

  3)药品最小单位(一片,一针,一瓶)超过100元医生应填写《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使用进口药品,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申请表》一式三份医生签字,在我院医保办审批盖章,回单位或医保机构审批盖章后再执行。

  4)急诊病人:急诊病人各种手续应在三天内应补办各种特殊检查、药品申请单。

  5)出院:凭清单、出院证、各种申请表和电脑发票经我院医保办审批后方可出院。

  三.药品标示

  〈〈公费医疗药品目录〉〉在我院的标示为:

    G:可公费医疗报销药品

    G:公费医疗限制药品

  无任何标示的药品,为公费医疗自费药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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